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营改增方案年底出台
《华夏时报》记者获悉,近日江苏省连云港、无锡等地国税局已经组织邮电通信行业财务人员进行营改增业务知识培训。
相比税务部门,相关企业的行动更为积极。有媒体报道称,三大运营商财务部已经成立了营改增联合工作小组,对行业影响值进行测算。而本报记者在一家大型通讯服务企业内部培训资料上也看到,从去年12月份开始,该企业已经全面开展营改增培训等相关工作。
该资料还显示,集团公司与财税部门沟通的情况是,邮电通信行业适用税率预计为11%,可分业务适用不同税率。
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正在抓紧准备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改革方案,“能有多快就多快”,力争今年底或是明年初出台方案。
加利润下降税负增
营改增是否会导致企业税负增加,利润下降,是目前不少电信行业人士普遍担心的问题。
“营改增后由于运营商大部分运营成本很难取得上游的增值税抵扣,这就可能导致企业的税负不减反增。”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而记者获得的上述内部培训资料也显示,增值税扩围不等于减税,结构性减税是就宏观税负而言,具体到企业结构性减税实际上是有增有减。而企业对2011到2013年的税负测算结果则是,营改增后,企业将面临税金上升,收入下降、利润下滑。
作为为运营商提供服务的上游企业,该资料分析指出,根据邮电通信行业按照11%的税率测算,三大运营商的收入、利润将大幅下降。迫于利润压力,运营商将采取各种方式转移税负、转嫁成本,运营商将要求开增值税发票,增加可抵扣进项,提高自身利润。作为上游企业,应对之道则是,积极主动沟通,主实业联动,尽量为运营商贡献进项可抵扣的成本和费用,争取实现主实业效益最大化。另外还要按照不同业务签订合同,适用不同税率,还要内部加强成本费用管理,积极探索转移税负的渠道。
事实上,电信行业业务复杂,种类繁多,适用税率不同,对企业税负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一位财税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语音服务,应该是按照11%税率征收,设计、信息系统集成和增值业务,如呼叫中心业务已明确纳入部分现代服务业,按6%计征增值税。
除了利润受到影响外,电信运营商的营业收入、税务管理、营销模式和采购都将受到影响。
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王骏告诉记者,电信运营商为了增强用户粘性,往往采用送手机、送积分、送话费等促销方式。在营业税制下,按照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缴税,而在增值税制下,则采用视同销售原则,即使未取得实际收入,但发生应税服务或货物所有权转移,仍要计征增值税。
以客户用积分换得价值111元的电信服务为例,在营业税下不缴纳税金,而在增值税下,电信运营商虽然没有获得实质性的经济收益,但对于111元的增值服务仍要计算销项税额。假设适用税率为11%,则销项税额=111÷(1+11%)×11%=11元。
为应对营改增可能带来的变化,各大运营商也纷纷积极准备。有媒体报道,中移动总部成立了项目组,组成跨部门的工作团队,对现有业务模式、产品和套餐、供应商管理、IT系统等进行专题研究,指导全集团营改增工作统一实施。
铁通各地分公司也已经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参加营改增培训会议。
扩围箭在弦上
按照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全国范围内实施营改增试点只是时间问题。
此前业界广为流传的版本是,4月1日或者7月1日将扩大行业试点,将上述两个行业纳入试点范围。一些企业甚至按照7月1日试点营改增做了相关的准备和培训。
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一位财税业界人士则告诉记者,8月1日也可能是一个时间点,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有可能同全国交通运输,还有现代服务业一同试点。
针对业界纷纷的猜测,楼继伟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4月16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目前正在抓紧准备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能多快就多快。”楼继伟如此表态,营改增行业扩围似乎也箭在弦上。
事实上,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两大行业在改革之初就应该纳入试点范围,之所以迟迟没有动静,是因为铁路和通信业分支机构较多,系统复杂,不适合在一个地区先试点,只能全国推行,所以改革推后。但随着“1+6”行业试点在全国推开,需要适时将两大行业纳入试点,铁路运输影响较大,制造业依赖铁路,通信行业用户也很多,把两个行业及时纳入改革,抵扣链条也会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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